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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敦義:兩岸和平協議或須3條件

時間:2017-08-07 14:56:55來源:大公網

  大公網8月7日訊 國民黨主席當選人吳敦義7日指,兩岸只有官方授權單位才可簽屬所謂協議;如果未來國民黨贏得民眾信任,兩岸要簽和平協議,也必須是在台灣人有高度共識、台灣有需要,以及立法機構全程監督、全民公投許可下,才會簽署。

  據台灣《聯合報》報道,7日上午,吳敦義到台中市烏日參拜六房媽,回應記者關於「和平政綱翻案」的說法,他強調,協議必須是官方授權單位才能簽署,現時「兩岸關係人民條例」唯一授權的單位就是海基會,大陸是海協會;這也是2005年連戰擔任國民黨主席時,赴大陸的破冰之旅只能簽署「連胡會5項『願景』」的原因。

  「如果不是執政黨,你無權去簽所謂的和平協議。」吳敦義補充說,「但和平協議可以加一點在政綱裡,如果將來(國民黨)重新贏得人民信服,大家都相信一定要有和平的協議,那一定是大家有共識,並經立法機構全程監督,然後經過全民公投許可,和平協議才有可能。」

  相比於2011年馬英九針對兩岸和平協議的三個條件:民意高度支持、台灣確實需要和台灣立法機構監督,吳敦義此次的說法中增加了「全民公投」一項。

  事實上,在7月出爐的國民黨820全代會黨綱草案中,已用2005年胡會5項願景、兩岸和平發展,取代前主席洪秀柱的「和平政綱」,強調堅決反「台獨」的立場,政綱中有關兩岸的部分通篇沒有提到「和平協議」四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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