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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因素影響銀行估價物業/中原按揭經紀董事總經理 王美鳳

時間:2017-06-05 03:15:59來源:大公網

  圖:銀行會以估價及成交價之低者為準,再根據可承造之按揭成數計算按揭金額

  銀行處理按揭申請時,一般會找估價行替物業評估價值。如買家已簽妥合約,一般只需衡量有關價值是否達至成交價格,即所謂「估足價」,如價值低於成交價,便屬於估價不足,若出現估價不足,借款人未必可獲銀行批出足夠貸款支付樓價尾數,又或需要多付首期資金,因為銀行會以估價及成交價之低者為準,再根據可承造之按揭成數計算按揭金額。

  例如單位的成交價是480萬港元,買家欲申請六成按揭,但銀行估值僅450萬港元,銀行便會以450萬港元計算六成按揭額,買家需支付的基本首期便由192萬港元增加至210萬港元。故此,若然買家沒有把握心儀單位估足價,於買入單位前,宜先找銀行作口頭估價,以免出現估價不足而大失預算。

  比較法是較常採用的物業估價方法,又稱為市場法,主要是以區內較接近估價日期之相類單位成交價作為比較,所以成交較活躍之指標性大型屋苑估價較易貼近市場走勢。很多時候,估價行還需加以當前樓價水平估算單位市值,尤其是成交量少、流轉率低的物業類別;而至於村屋或唐樓類別,銀行或需單位平面圖及作實地視察方可正式確定估價。

  實質上,銀行物業估價或會基於以下三項因素出現差距:

  第一,銀行採用不同估價行,估值不盡相同。

  第二,屋苑欠缺足夠成交個案反映市值,導致估價出現頗大參差幅度。

  第三,有時銀行的樓按取態亦間接影響其採納之物業估值,例如銀行希望積極爭取按揭客戶,在競爭之下,可能會傾向選用估值較高的估價行,若取態轉為保守,則或轉取估值之最低者。

  故此,若然所找銀行未能為單位估足價,買家可嘗試再找其他銀行估價作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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