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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機械人法規亟須研究

時間:2017-05-23 03:16:04來源:大公網

  約翰.麥卡錫在1955年,首先提出人工智能(AI : Artificial Intelligence)這一名詞。現時,具備人工智能的機械人,已經可以繪畫,寫詩寫文章,作曲,日本一個機械人還可以指揮樂隊。無人駕駛飛機,早在天空滿天飛;谷歌等公司正在研發無人駕駛汽車。

  「工資」低 可24小時工作

  今年四月四日,國際律師協會發表研究報告,預測將來全球至少有三分一的初級職位,將由具備人工智能的機械人取代,包括:會計、法庭書記、接待員、秘書等等。到時,一個機械人的「工資」大概只需每小時五至八歐元,遠比任何廉價勞工為低,而且機械人可以24小時工作,毋須放假。到時,政府應如何保障人民的生活?

  方法有三:

  (1)向機械人徵稅。這個建議得到微軟的蓋茨響應。徵稅,既可以增加政府的收入;稅項所得,可以用來培訓失業工人,從事高增值的工作。徵稅,可以提高使用機械人的成本,令人類可以和機械人競爭。舉例:現時德國的最低工資是每小時8.84歐元。若向機械人徵稅使其工資達9-10歐元,那中小企業便可能聘請工人,而不使用機械人。

  (2)使用機械人,企業可減低成本,提高產能,增加利潤。政府的利得稅所得水漲船高,可給予所有工作人口,足以餬口養家的基本收入。這個制度和綜援相似,弊處是減低勞工找工作的動力。然而,若不這樣做,貧富懸殊愈來愈嚴重,低收入家庭生活水平愈來愈低,其子女失去上進機會,極可能影響社會和諧、秩序甚至治安。

  (3)政府亦可採用「負薪俸稅」制度,代替綜援和各種福利。在1976年獲諾貝爾獎的經濟學家佛烈文便有此建議,即任何人全年工作所得的收入,假若低於餬口養家的標準,政府會給予津貼,使個人可支配收入=實際收入+負薪俸稅。基本收入也好,負薪俸稅也好,都是為了給低收入家庭提供一個安全網,保障其生活水平。

  引起死傷 保險費如何釐定

  廣泛使用人工智能,必會引起許多法律責任的問題。機械人和人類一樣會產生意外。以無人駕駛汽車為例,一旦發生車禍,應由誰負責?該車的車主?該車的製造商?還是坐該車的乘客?未能清楚界定法律責任屬誰的話,怎能讓無人駕駛汽車在道路上行走呢?現時已有機械人負責分析X光片、驗眼及其他檢驗報告。理論上,機械人比醫生看錯的機會更低,所作出的診斷更精確。可是,一旦出錯,應由誰負責?現時,機械人和人工智能的發展,尚在起步階段。美國在過去30年,只有33宗機械人引致的人類死亡事件。日後,死傷事件必會增加。保險費如何釐定,有待研究。

  此外,有建議政府應該訂立法例,規定哪一類工作不許機械人沾手。例如維持治安,追捕疑犯,應否起用機械人?應否讓機械人懂得使用武器?現時,人工智能已經遍布社交網站,有電視台已經使用機械人報告天氣甚至新聞。怎樣防止人工智能機械人散播謠言和假新聞?

  更重要的是如何保護個人的私隱。當個人與人工智能的關係愈來愈密切,人工智能不單「知道」許多個人資料,甚至「知道」他的感情生活、工作情況、結交了什麼朋友……等等,如何保障不會給黑客有機可乘,偷取這些資料作奸犯科?

  撰文: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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