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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地為園作康樂

時間:2017-02-21 03:16:07來源:大公網

  早在1844年,香港割讓給英國不多久,港英政府即頒布《良好秩序及潔淨條例》,禁止損毀樹木和灌木。1913年,烏蛟騰瀑布附近劃為樹林護理區。1925年,大埔滘部分林地劃為樹林護理區。1928年,哥連臣山一帶列為植林禁區,成為香港首個法定保護區。1965年,環境科學家湯博立教授(Prof. Lee M. Talbot)實地考察香港郊野環境,1966年完成《香港郊野保育》報告書。1968年,《郊野與大眾》報告完成。1976年,在戴麟趾任內,《郊野公園條例》生效,新界陸續有郊野地區劃為郊野公園,地位類似國家公園,純作康樂及保育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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