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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為「朋」 未必是

時間:2016-11-01 03:15:51來源:大公網

  我們喜歡將「朋友」兩字一起使用。其實,「朋」「友」二字,意思大有分別。「同門曰朋」,同學、同事、同工、同一嗜好的是「朋」。朋與朋之間,可以是泛泛之交,一起消遣,玩電子遊戲、飲飲食食,卻不必有深厚的感情,不必有同一理想、或同一志向。

  「友」卻不同。《說文解字》解釋「友」是「從二又」,古代的「友」字是兩個左右並排的「又」字。「又」的意思是用手抓握。二又,即是兩人互相抓着或握着對方的手,類似現代人的手牽手,比喻結交,《說文解字》謂:「相交,友也」。

  了解欣賞肝膽相照是「知己」

  古人比今人更重視人與人相交。相交必須有基礎,《說文解字》有雲:「同志為友」,即是志同道合,才可以結交為「友」。清朝段玉裁《說文解字注》進一步解釋:「二又,二人也,善兄弟曰友,亦取二人而如左右手也」。用白話講,即是理想、人格、信念、核心價值等等合拍,至少沒有矛盾或衝突,方可「二人而如左右手也」,方可為「友」、為「知交」、為「知心」,友情深厚如「兄弟」。否則,頂多是「相交」、「相識」。這等於說,可以為「朋」的,未必是「友」。

  「友」的最高境界是「知己」。古語有雲:「得一知己,死而無憾」:最和自己合得來的「友」,便是「知己」。亦有雲:「士為知己者死」,可見成為知己,絕非輕易,乃是人生一大成就。雙方必須深切了解、欣賞、肝膽相照,才說得上是「知己」。

  《論語.季氏》篇,記載了孔子的話:「益者三友,損者三友。友直,友諒,友多聞,益矣」。知己當然是益友,他對你「友直」,有什麼意見直言不諱。

  同樣,你有什麼想法,也可直言,沒有嫌隙,如此你倆才是坦蕩蕩、無事不可對人言的君子。益友應該做到「友諒」:你做對了,他讚賞你。他做對了,你鼓勵他。你做了錯事,他會原諒你、體諒你,甚至維護你。其他人遠離你,他站在你的一邊。反之亦然。這才是真正的「友諒」。

  年輕人在臉譜上認識的,有多少只是泛泛之交?同學、同事、同工中,有多少是「朋」,多少是真正的「友」呢?臉譜上結交的friend,恐怕大多只是風花雪月的相識,頂多志趣相投,說不上志同道合。何況,友誼未經考驗,怎能稱得上是知己?這樣的friend,用以潤澤生活,增廣見聞,可。視之為「友」,則不可。明白了「朋」、「友」的分別,年輕人一旦遭人unfriend,根本毋須可惜,更不必傷心。人生在世,難得的是「友」和知己,而不是相識滿天下,泛泛之交或「朋」呀!

  稱孩童「小朋友」不恰當

  講開又講。港人流行叫小孩為「小朋友」,子女固然是我家的「小朋友」,陌生小孩也一律稱「小朋友」,是嚴重的誤用了「朋友」一詞。成年人既不是小孩的同學、同事,亦非同志、知己,怎能隨隨便便稱呼為「朋友」呢?尊重小孩,可。尊稱為「小朋友」,則不該。有一趟,聽到一小孩大大聲的說:「我是個小朋友」,啼笑皆非!

*配稿一:

欄目:知識點

*配稿二:

欄目:思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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