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一名34歲陳姓男子以其妻子名下的小客車,在Uber公司登記註冊,成為Uber駕駛,他於今年8月15日凌晨3時,接獲Uber公司派遣前往台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一間KTV載女客人,陳抵達後見女子爛醉如泥,將女子載到桃園市龜山區摩鐵性侵得逞。桃園地檢署檢察官24日偵結,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嫌起訴陳男。島內交通部表示,Uber在台營業屬違法行為,除了將持續強力取締之外,也將研議修正「公路法」加重處罰。
今年8月投審會喊出要對Uber撤資,但因擔心此舉會影響外資來台投資意願,決定全案將待Uber提出的行政訴訟判決結果出爐後,再決定是否撤資。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