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表示,2017年將提出核廢料最終處置技術可行性評估報告,2017年3月完成兩法規修法,核能一廠除役計劃明年6月完成全案審查。
報告指出,台電預定2017年提出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技術可行性評估報告,報告須經台灣專家學者及國際專家同行審查,確保符合國際水準;核一廠除役計劃,目前由原能會審查團隊進行嚴格審查中,預定2017年6月完成全案審查。
至於未來處置設施場址選擇,原能會表示,政府不得違反原住民族意願,在原住民族地區內存放有害物質。將檢討修訂「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禁置地區之範圍及認定標準」及「高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規範」,將於2017年3月完成修改。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