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據中通社報道:台媒19日報道,台灣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日前公布首份官方版精卵捐贈同意書,將以往避而不談的營養費條文化:捐精營養費最高8000元(新台幣,下同)、捐卵99000元(約24000港元)。
台灣《人工生殖法》公布實施後,捐精捐卵仍屬無償,考量捐贈人於捐贈過程必須接受相關檢查、醫療等措施,受術夫妻得委請人工生殖機構提供營養費或營養品予捐贈人。經過相關學會討論後,訂出捐精最高8000元,捐卵最高為99000元的標準。健康署幼婦組簡技施靜儀指出,晚婚不孕的女性的需求越來越多,想生兒育女的女性應趁早計劃懷孕,以免錯過受孕黃金時間。
依現行法令規定,男性20至50歲、女性20至40歲,通過疾病評估者,都可以捐精、捐卵,但捐贈出去的精卵若有活產一次,就不可以再捐贈。
台灣生殖權威李茂盛表示,目前捐精卵者以大學生為主力,目的大概都是賺取零用錢,曾有副教授想捐卵,因年齡過大被婉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