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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主委:陸配取得台身份證條件比照外籍配偶

時間:2016-06-14 14:55:29來源:中通社

  香港中通社6月14日電 台北消息:台灣「立法院」13日初審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大陸配偶取得台灣身份證的期限縮減到最短4年,引發爭議。大陸委員會主委張小月14日表示,陸委會認為大陸配偶取得台灣身份證的時間限制與相關條件,應該與外籍配偶申請條件相同。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3日初審通過修正草案,未來陸配取得台灣身份證時間可由現行的6年,調整至4年至8年。條文規定,為保障已在台依親居留、長期居留的大陸配偶權益,訂定過渡轉換機制,明定大陸配偶符合草案中所定條件者可適用新制,在居住滿4年後取得身份證。
 
  由於中國國民黨提出的這一修訂草案,與民主進步黨的有分歧,召委黃昭順兩度宣布休會後消失無蹤,等到民進黨立委在法定散會時間離去後,黃昭順突率同黨立委回歸,花不到3分鐘就通過審查,引來民進黨立委批評。
 
  陸委會主委張小月14日赴「立法院」備詢時受訪表示,陸委會希望陸配取得身份證的時間與相關條件,應該比照外籍配偶的規定。陸配也好、外配也好,都是台灣的新住民,希望能打造一個環境,讓他們感覺台灣是他們的新故鄉,可以在這邊安心生活,所以希望兩者取得條件應該是相同的、一致的。她也表示,會努力協商將陸生納入健保,與外籍生一致。
 
  另外,針對國民黨青工總會將於20日前往大陸北京,與大陸國台辦主任張志軍見面,張小月僅表示,陸委會沒有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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