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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烈譴責梁游暴力違法擅闖立法會(上)

時間:2016-11-01 03:15:05來源:大公網

  圖:建制派議員早前在立法會被迫休會後,齊齊炮轟梁、游及反對派的惡行  

  立法會昨日開會,主席梁君彥事前已經言明不會為梁頌恆、游蕙禎二人安排重誓,但兩人在部分反對派議員的協助下以暴力強行闖進會場,現場秩序大亂,主席宣布休會。

  梁游二人及部分反對派議員這種完全無視主席權力和暴力衝擊議會的惡行,必須受到最強烈的譴責。根據基本法規定,立會主席有權主持會議調動議程,梁君彥尊重司法、順應民意,昨日不准梁游二人重誓,是完全合法和合情合理之舉。而梁頌恆和游蕙禎竟然不僱主席決定,強行進入會場,令到會議無法進行,這種行徑,與他們當日宣誓時的「支那」辱國、滿口粗言如出一轍,同樣是為法理所不容和令人無法接受的。

  梁頌恆和游蕙禎,當日並未依法完成宣誓,而根據特首梁振英和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提交高等法院的司法覆核入稟狀,兩人實際上等同拒絕宣誓,已違反了基本法規定,因此兩人的議席應已告懸空。在此情況下,兩人不僅不會再獲得重誓機會,且連「候任」身份也已成疑,兩人昨日自稱議員並要進入會議室開會,實在是恬不知恥和自說自話,議會保安人員完全有權拒絕讓他們進入。

  對此,梁頌恆和游蕙禎昨日仍聲稱,他們在選舉中得到數萬票、是選民選出來的,任何人都無權禁止他們宣誓雲雲。這真是不知法理為何物的口出狂言。梁頌恆和游蕙禎,確實是通過地區直選當選的,但當選和宣誓就任是兩回事,否則,基本法和立會《議事規則》就不需要就誓詞內容作出明確的規定。而且,如果當選就是「鐵打」的議席,那麼,基本法就不會有議員一旦違法將會失去議席的條文,《議事規則》也不需要對未完成宣誓者作出「已在任者離任、未就任者不能就任」的相關規定了。

  因此,從法理角度而言,梁頌恆和游蕙禎兩人,實際上已經喪失了議員資格,他們不是議員,又憑什麼要進入議事堂開會?憑什麼要主席為他們監誓?按照立法會《議事規則》和本港治安法例,他們的行動實際上已等同未經許可擅自闖入,不止立會保安有權攔阻,必要時主席更可授權秘書處報警,由執法人員到場處理,把違法擅闖者拘捕帶走。

(未完待續)

2016-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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