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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稅關石

時間:2017-07-07 03:15:07來源:大公網

  《新安縣志》有記「廟在碇齒灣,古有稅關。今無,基地猶在。」碇齒灣又稱斧頭洲,後來轉稱佛頭洲,位置就在西貢大廟西邊不遠處。

  1962年,本地旅行家朱維德先生在這裏發現一條長形石聯,因刻有楷書的「德懷交趾國貢賦遙通」及「稅廠值理重修」的字句,他從「交趾國」(古交州,今越南北部)一詞與宋代文獻記載相符,地點亦與《新安縣志》所記相同,因而推斷該處就是宋代稅關遺址。時至清末,清廷因應港島的鴉片走私活動,在新安縣沿海設立稅關,因此有專家認為碑石屬清末遺物的可能性較高。

  經過朱先生在報章及電視節目介紹,香港歷史博物館才將斷碑收回,並作深入的考究。後來又在佛頭洲發現另一條以篆書刻着「拜舞肅鳥趨舒將念切」的石聯,懷疑是宋代遺物,至今仍未能弄清它的性質和意義。無論如何,既然香港境內有古代稅關的記錄和文物,也就要談談國稅的意義。

  稅,是國家收入的來源,亦是國家建設的根本條件,因此稅制設定與徵收效益能直接反映國家強弱的重要指標之一。由於歷代朝廷更遷及版圖持續擴張,國土幅員遼闊,考慮到資源和氣候的差異,稅務政策不斷改變,種類項目極為複雜。

  簡約而言,稅務可分為四類:一、「專賣稅」,即由朝廷包攬供售日用必需品而收取收益;二、「民稅」,即從普羅百姓謀生所得而徵收稅款,也包括租賃買賣田產的宅稅、地稅,甚至日常生活衍生的雜稅等;三、「商稅」,即商人經營業務所需繳納的稅項,如同現今的「利得稅」;四、「關稅」,又稱為過稅,即商品運經各地城市關防所納的稅款。

  昔日,朝廷因應人口和城鎮的規模設立徵稅機關,稱為場務。凡州(省)、府、軍等設「務」;縣治所管轄的鎮、市、寨、渡、關等,按照稅品項目設置不同的「場」(如鹽場、茶場)來徵稅。在場務內特置監官統理稅務,或由縣令、武官兼任。其下另設專欄、稽察、措置、弓手等職事,輔理日常運作。

  唐代,因應海外蕃客來華通商者日眾,於是另立「市舶司」專責處理外夷事務,轄下另置場務,專理外貿關稅。由於,朝廷外貿活動主要在廣州進行,珠江出口設有若干場務自是理所當然的事。宋元時期,朝廷沿襲市舶司制度,並在新安一帶設立海南柵場、官富場、疊福場,加上稅關遺址及文物,如此種種正顯映出當時的香港必有繁盛的經濟活動,在國家的商貿和國防均擔當重要角色。

  宋代香港史研究(十五)

  香港史學會總監 鄧家宙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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