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個別媒體的誤導,不少市民認為上星期五特區政府推出的「禁蒙面法」不但沒有對暴力示威者起立竿見影的作用,反而掀起更多堵塞馬路及刑毀港鐵等暴行。教育局在「禁蒙面法」實施後,立即向全港中小學及幼稚園發出有關如何處理學生在校內蒙面的指引,亦被批評推行得過於倉卒。究竟特區政府作出的連串部署是否如輿論所言如此不濟?
要客觀評價「禁蒙面法」的效果,首先要明白為何蒙面對暴力示威者產生不可抗拒的魔力。著名的路西法效應解釋了為何平凡的普通人可以轉變成為他們原本厭惡的人物,從而引起社會動盪。以奉行白人至上的恐怖組織3K黨為例,他們在做出放火、強姦甚至虐殺等血腥暴力行為時,都不約而同以白布蒙面,跟現時香港四處縱火、毆鬥及刑毀的暴徒戴上黑色蒙面工具如出一轍,這些將其真正身份埋藏的蒙面工具實在是將正常的香港人推向罪惡的深淵。
根據心理學家菲利普.津巴多的研究結果,筆者發覺暴徒的演變過程跟路西法效應有相當多脗合的地方。首先,他們在收到個別媒體扭曲了的訊息後有意或不經意下跨越自己的道德底線,然後透過「連登」或Telegram匿藏自己的身份去識別化及去人性化,並且將個人煽動仇恨及干犯暴行的責任推諉給特區政府,同時亦不經批判地盲目服從所謂「不割席」的團體規範。「禁蒙面法」正是為針對暴徒去識別化踏出重要一步,故大眾的討論焦點應集中在警方應如何利用「禁蒙面法」賦予的權力迅速將暴徒繩之於法,而非質疑「禁蒙面法」的必要性。
至於教育局向全港中小學及幼稚園發出有關如何處理學生在校園蒙面的指引,縱使短時間內或許會令學校管理層疲於奔命,但長遠而言卻能彰顯有關當局強調校園絕不應淪為政治角力場所的堅定立場。今天或許學生會一面倒支持某方的政治立場,但難保他朝會有一批學生轉軚而導致兩個陣營終日在學校互相謾罵,並進行各種各樣的校園欺凌行為,這是每位教育工作者樂意見到的局面嗎?
《基本法》第二十七條賦予香港居民遊行示威的權利,卻從來沒有容許示威人士藉政治訴求為名,做出針對商舖鐵路作刑毀、痛毆不同政見人士及襲擊警察等罪行。香港一向自詡為包容多元文化的國際大都會,持有不同政見的社會人士為何不光明正大以真面目表達訴求,反而對「禁蒙面法」有所畏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