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暴者需佩電子腳環,以監督其與受害人保持安全距離
•開通一周七天、二十四小時有專人值守的家暴求助電話
•在醫院裏普遍設立家暴受害者報案處
•為專門收留受害女性的庇護所增設1000個床位
•加強對警隊的培訓,為警察和憲兵治安單位制定專業「家暴受害人風險評估表」
•在所有法院公布「專門處理家暴案法官名單」
•建立針對施暴男性的收容中心,以降低累犯等
來源:大公報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