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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食肆「先發牌後審查」實施年半 僅五宗獲批

時間:2025-10-23 05:01:36來源:大公报

  【大公報訊】政府去年2月將「專業核證制度」的適用範圍擴至普通食肆牌照申請,申請人可以「先發牌、後審查」的方式申請正式牌照,亦可選擇沿用現有機制,即待食環署人員完成最後實地審查才發牌。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局長孫東昨日(22日)在立法會書面答覆議員周文港提問時表示,由去年2月至今年9月,有八宗食物業牌照申請選用「專業核證制度」,至今五宗已獲批,一宗仍在處理,另有兩宗及後轉用原有制度並已發牌;同期食物業牌照申請宗數為4742宗。

  同期食物業牌照申請4742宗

  孫東表示,為加快審批和讓業界更易掌握發牌時間,食環署自2023年3月起,以小食食肆和食物製造廠牌照為試點,引入「專業核證制度」,為申請正式牌照提供「先發牌、後審查」的額外選項,並由去年2月起把制度推展至普通食肆牌照。相比原有制度,申請人可提前約14日取得正式牌照。

  孫東續指出,發展局一直致力精簡發展管制程序,為發展業界提速、提效,並降低成本。除發展局已實施逾百項精簡發展程序措施,各部門在2024年第三季起至2025年年底,陸續研究或實施約80項新措施,從而精簡發展管制程序。另外,為加快北部都會區建設,行政長官於施政報告中亦宣布推出一系列措施,當中不少涉及精簡發展管制程序。

  孫東強調,精簡措施各有不同性質,而每個發展項目亦有其獨特性並涉及不同程度的審批,難以籠統羅列所有措施對降低成本和加快發展的正面影響。但精簡發展程序時會着重效果,如適合的話會量化效益並公開指標。例如發展局將於下月初推出新措施,私人發展項目在地面興建不多於兩層停車場,可全數豁免總樓面面積,估計相比在地庫興建停車場,施工時間可望縮短超過一年,建築成本亦會減低約四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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