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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位寓所指引更新 首訂床位闊度要求

時間:2025-10-23 05:01:28來源:大公报

  圖:高架床設置標準

  【大公報訊】記者鄭文迪報道:政府繼推出簡樸房制度,計劃逐步取締劣質劏房後,近日亦更新《床位寓所牌照申請指引》(見圖),首次訂明床位闊度至少800毫米,要求適用於新牌照申請或持牌處所進行改動的申請。民政事務總署表示,考慮到部分人士仍有入住需求,無意停止發放新牌照,但會持續嚴格執行樓宇及消防安全要求。

  暫無意停發新牌照

  現時法例規定單位內有12個或以上床位出租就需要領牌。民政事務總署牌照事務處近日更新《床位寓所牌照申請指引》,訂明每張床的闊度不得少於800毫米;床的各層淨空高度,即床褥與上格或天花,距離至少要有750毫米;高架床若距離地面超過700毫米,須設有踏梯等輔助攀爬的進出口,而進出開口淨闊度不得少於650毫米;床的任何部分都不得遮擋消防花灑系統以及火警偵測系統,確保消防設施正常運作。

  民政事務總署回覆查詢時表示,更新《指引》是因應政府對簡樸房的規管,而檢視床位寓所的要求。署方又指,現時床位寓所的樓宇及消防安全的要求,亦與房屋局對簡樸房的規管要求相若,例如持牌床位寓所的室內走廊闊度不得少於1050毫米,與簡樸房要求相同。另入口門須具備至少一小時耐火時效及防煙密封功能的自動關閉裝置,確保消防安全。

  署方又表示,雖然持牌床位寓所數量自1994年《床位寓所條例》實施時的150多個大減至現時只有7個,但考慮到部分人士仍有入住需求,牌照處無意停止發放新牌照,但會持續嚴格執行樓宇及消防安全要求,保障居民的安全與福祉。

  社區組織協會認為指引合理,同時希望政府循序漸進提高床位寓所標準。有立法會議員認為調整合理,並相信改善床位寓所需循序漸進及有過程,建議政府執行簡樸房制度後,盡快調整床位寓所條例,並加強罰則機制,防止有業主利用灰色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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