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近年網上出售舊物越趨普遍,有立法會議員表示,政府應清晰界定規則,明確需進行商業登記、繳稅的情況,做好宣傳教育。
近年越來越多人在網上出售閒置物品,有市民早前發文稱在網上出售舊物被稅務局追收稅款和罰息,引起熱議,有人疑惑「網上賣二手嘢要商業登記和繳稅,真係聞所未聞」,亦有人擔心網上賣舊物會誤墮法網。
有立法會議員表示,網上買賣越趨普遍,政府應清晰界定規則,明確需進行商業登記、繳稅的情況,做好宣傳教育;又認為法律需與時俱進,建議研究豁免部分買賣行為的商業登記及稅收,例如以環保為目的非經營性質買賣。有學者建議,政府需針對個體網售二手物出台更清晰的指引,幫助市民明確行為邊界。\大公報記者 易曉彤
隨着大眾生活和消費習慣改變,不少人透過二手買賣平台出售閒置舊物,小至服裝、飾品,大至家電、傢具。不過,近年陸續有網民發文稱,曾在網上多次出售家中舊物而被稅務局要求補交過去數年的商業登記費和稅款。事實上,網上買賣受到《商業登記條例》和《稅務條例》規管,但條例並未針對個體網售閒置物品的邊界作出清晰界定,無具體訂明何種網上二手交易屬於「經營業務」、何種情況需辦理商業登記及繳納稅款,導致市民在參與二手交易時無所適從。
「賣二手虧本,如何計稅?」
網民對此議論紛紛,有人認為只要在網上有售賣行為,無論售賣數量多少、物品新舊,網上交易本質仍是生意,「無實體店不代表非經營,既然有收入就應進行商業登記和繳稅」;持懷疑態度者則困惑,「賣二手無盈利甚至虧本,如何計算稅款」;反對者則質疑,「變賣家中閒置與叫收買佬上門收貨性質一致,竟然要申請商業登記?」認為個人出售二手私人物品要求登記和報稅過於繁瑣,浪費資源。
恒生大學會計學系助理教授張瑋茵向大公報記者表示,網售二手物品是否需繳稅,需要判斷行為是否屬於「在香港經營業務」,從而確定是否需繳納利得稅。就算單一交易也可能被認定為經營行為,稅務局會從多方面綜合判斷,包括出售物品持有時間長短、交易頻率、是否反覆買賣、購入時的盈利意圖及出售動機等。
建議舊物買賣納入豁免
張瑋茵舉例,如果個人持有這件物品很長時間,有可能不被認定為經營行為,就不用交稅;如果只賣過一次物品,該行為可能不構成經營行為;但如果反覆進行買入、賣出,很可能被稅局認定為「經營行為」,甚至可能被視為開展「業務」,就需要辦理商業登記。張瑋茵說,目前稅務局並未針對電子商務這種交易模式出台專門指引規則,相關指引多適用於電子商務公司,對個體經營者的指引不足。她認為,政府應就網上二手交易出台更清晰的公開指引,能幫助法律意識較弱的普通市民明確邊界,避免誤闖法網。
立法會議員葛珮帆向大公報記者表示,隨着網上買賣日趨普遍,政府亟需清晰界定規則邊界,避免市民誤觸法律。政府應明確哪些情況需辦理商業登記、哪些情況需繳稅、哪些可豁免,例如以環保為目的的舊物買賣或非經營性的個人閒置出售,可考慮納入豁免範圍。「市民突然收到高額稅單會措手不及,但若規則清晰,大家便能有依據可循」。她強調,既要避免稅收漏洞,也不應阻礙環保舊物交易及網上經營發展,呼籲政府根據社會變遷檢視法律,做到與時俱進,通過網上宣傳等方式普及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