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樺加沙」襲港期間,四口家柴灣觀浪三人出事,之後仍有人不顧當局呼籲,站在海邊製造險象。警方昨日下午拘捕兩名女子,涉嫌觸犯《疏忽照顧兒童罪》,在風暴期間帶同兒童在海怡半島追風逐浪,打卡幾乎變成「遺照」。
正如當局所言,香港沒有一條罪叫《追風逐浪罪》,只能用《疏忽照顧兒童罪》去檢控牽涉小朋友的個案,又或根據《泳灘規例》,對於進入已關閉泳灘的人士,加以票控,可罰款2000元及監禁14天。但香港海岸線綿長,柴灣及海怡半島相關地點都並非條例管轄範圍。
追風逐浪,不僅危及個人生命,亦讓救援人員身處險境,為搶險救災添煩添亂,還有是製造壞榜樣,像將軍澳一名男子危坐岸邊製造巨浪吞噬險象,表面動感十足,網上爭相轉發視頻,恐有好事之徒「跟風」,遺患無窮。
要杜絕這種歪風,最有效方法是制訂法例,處罰追風逐浪的人,負上刑事責任,當局將研究立法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