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警員檢查庭外出入車輛。\大公報記者攝
【大公報訊】黎智英案控方昨日完成結案陳詞。控方指,黎智英在本案中的證詞前後矛盾、謬誤百出。
翻查資料,黎早前出庭自辯時頻頻「失憶」,多個關鍵問題都以「不知道」、「不記得」、「不認識」來回應。
早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前主筆楊清奇作供時,曾提到黎智英為人強勢,十分堅持己見,若是他重視的新聞,下屬基本上都要跟從指示行事。楊清奇更謂《蘋果日報》的編採是「鳥籠自主」,編採人員唯有在黎智英制定的「鳥籠」內才有編採自由。
《蘋果》編採是「鳥籠自主」
惟黎智英自辯時卻聲稱自己在案發前或案發期間,都只是對下屬「提出建議」,而不是直接「下命令」。法庭證供顯示,陳方安生會見美國前副總統彭斯,以及對所謂「一人一信救香港」呼籲外國制裁的新聞,黎智英都曾表示要「做大」,但黎卻說,將相關信息轉發給陳沛敏後,最後是陳沛敏決定頭版的內容。
2019年7月黎和彭斯會面,黎在庭上稱不知道由誰安排,只知道是其助手Mark Simon安排行程。黎在同年10月和美國眾議院時任議長佩洛西見面,黎又向法庭表示認識佩洛西的不是自己,而是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他更加不記得會面期間談論過什麼。
更有甚者,對於積極推動制裁行動的日本前國會議員菅野志櫻里和金融家布勞德(Bill Browder),黎智英同樣是一句「不認識」回應,又表示從沒要求這些人對中國和香港特區採取行動;至於曾着黎智英為其刊登文章的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黎智英則表示從未聽聞對方是「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這個反華組織的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