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國安處懸紅通緝19人名單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昨日公布懸紅通緝19名在境外籌組、成立或參與一個名為「香港議會」的顛覆組織,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第22條「顛覆國家政權罪」。法院已應警方的申請發出拘捕令,當中除了袁弓夷、何良懋、霍嘉誌、蔡明達4人被懸紅港幣100萬元通緝外,其餘15人被懸紅港幣20萬元通緝。被通緝者中有6人屬台灣反華組織成員,駐港國安公署發聲明堅決支持警方依法通緝19名亂港分子的正義之舉。\大公報記者 盛德文
被通緝者當中9人涉嫌在境外成立顛覆組織,包括袁弓夷(男)、何良懋(男)、霍嘉誌(男)、蔡明達(男)、陳麗珍(女)、馮崇義(男)、龔小夏(女)、吳文昕(男)及曾偉藩(男),在香港境外組織「香港議會」選舉以成立所謂「香港議會」;其餘10人包括錢寶芬(女)、夏海俊(男)、侯中宇(男)、何永友(男)、姜嘉偉(男)、林千淦(男)、吳文君(女)、黃振華(男)、黃修和(男)及張信燕(女),作為候選人參與「香港議會」選舉,並在當選後宣誓就任所謂「香港議會議員」。
警方表示,「香港議會」開宗明義要顛覆國家政權,其目標包括推動「自決」、制定所謂「香港憲法」,以非法手段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特區政權機關等,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第22條「顛覆國家政權罪」。
有需要會懸紅通緝更多涉案者
上述在逃人士袁弓夷、何良懋、霍嘉誌及蔡明達,早前已因涉嫌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各被警方懸紅港幣100萬元通緝;保安局局長亦於2024年6月和12月先後行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89條所賦予的權力,刊憲指明袁弓夷、霍嘉誌及蔡明達為潛逃者,並指明針對他們而施行的措施。警方會繼續全力將他們緝拿歸案。
其餘15名被通緝人士,警方昨日各懸紅港幣20萬元通緝歸案,呼籲市民就有關上述人士或相關案件提供消息。警方如有需要會懸紅通緝更多涉案人士。
警方呼籲上述被通緝人士回港自首,不要一錯再錯。不論以任何形式,包括透過互聯網,任何人協助、教唆、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參與「香港議會」的相關違法活動,或干犯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同屬違法行為。
國安公署:支持依法通緝亂港分子
駐港國家安全公署昨日發表聲明,堅決支持警方依法通緝袁弓夷、何良懋、姜嘉偉等19名亂港分子的正義之舉。所謂「香港議會」選舉的惡劣行徑嚴重違反《香港國安法》,嚴重危害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
聲明表示,公署將堅定支持特區有力實施《香港國安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及其附屬法例等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堅定支持並配合警方依法毫不手軟打擊外逃反中亂港分子,護航「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