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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樸房」規管方案諮詢持份者意見

時間:2024-12-03 05:01:47來源:大公报

  圖:政府推展「簡樸房」規管制度,逐步取締劣質劏房。

  【大公報訊】記者鄭文迪報道:政府提出立法規管劏房,符合最低標準並獲認證為「簡樸房」,才可合法出租。政府昨日起就「簡樸房」規管制度建議方案展開為期約兩個月的持份者諮詢,持份者可於明年2月10日或之前提交意見。

  為逐步取締劣質劏房,政府建議將來可出租的分間單位必須符合一系列的最低標準,業主如將不合標準的單位出租便要負上刑事責任,而租客則不涉及法律責任。為有序推展「簡樸房」規管制度,政府計劃設立登記制度,讓現存出租分間單位進行登記,並設有寬限期,讓已登記的分間單位業主在合理時間內進行所需改造工程,並申請認證成為「簡樸房」。新進入市場的分間單位則必須先申請認證為符合標準的「簡樸房」,才可以出租。

  逼遷租客屬違法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昨日就「簡樸房」規管制度展開討論,會上大部分議員均支持方案。有議員擔心劏房業主或會以改建單位為由趕走租客,房屋局常任秘書長羅淑佩重申,現時所有劏房租戶均受到租管條例保障,若業主此時逼遷租客,或是大幅加租全部都屬違法,局方會嚴肅跟進。

  對於業主責任問題,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表示,若業主將單位租予二房東,需要看具體事實和未來法例如何訂明,現時仍未起草有關業主的絕對責任,故希望在諮詢期內聽更多意見。他又期望,方案可在明年6月提交立法會審批,今屆會期內完成立法,明年第4季開始接受「簡樸房」登記。

  「簡樸房」規管制度的諮詢文件載述了具體建議方案和細節,並已上載至房屋局網頁(www.hb.gov.hk/tc/bhu)。持份者可於諮詢完結前,透過電郵([email protected])、傳真(2129 3829)或郵寄(九龍何文田佛光街33號房屋委員會總部房屋局分間單位專責小組)提交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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