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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新聞/拒出示身份證 陳朗昇阻差辦公罪成

時間:2023-09-26 04:02:42來源:大公报

  【大公報訊】記者龔學鳴報道:記協主席陳朗昇去年9月在旺角麥花臣場館採訪元朗朗屏邨業主大會期間,因拒向警員出示身份證被捕。他否認一項「阻差辦公」罪及交替的「阻礙公職人員」罪受審。案件昨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陳朗昇被判監禁五天。辯方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准,他以三萬元現金保釋,不准離港。

  法官裁決時表示,案發時業主大會有逾百人到場,警員為免現場出現混亂控制人群,而被告陳朗昇當時向場館方向走去,故警員有合理理由和基礎截查。法官接納4名警員證人誠實可靠,截查的便裝警員曾先後三次出示委任證。

  陳朗昇稱由於2019年曾被警員公開直播身份證資料,故需要了解警員駐守警區、執行職務及搜查原因。法官認為,陳朗昇當時就在警員面前,取出了銀色卡套,如無意阻礙的話可以直接交出身份證,卻沒有如此為之。陳朗昇又辯稱當時要應付另一名警員問題,法官反駁指這僅為藉口,並表示陳朗昇得悉截查警員身份後,已知答案下仍肆無忌憚、不合情理地不停發問,沒有適時提供身份證供警員查閱,觀乎其態度過程及反應,認為陳朗昇蓄意為之,故裁定其阻差辦公罪成。

  法官表示,考慮到陳朗昇的行為態度,加上沒有案情相近的判刑上訴案例,認為罰款不足以反映控罪性質嚴重性,審訊後定罪未見悔意,亦不宜判處社會服務令,最終判處監禁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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