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首期3000元消費券已向640萬名合資格市民派發,惟去年登記期後年滿18歲的市民,或「劃線日」後經各種人才計劃來港的合資格人士未能領取首期消費券,坊間關注政府對18歲「劃線日」的具體日期。
政府發言人回覆《大公報》查詢時表示,會盡快公布第二期消費券計劃的資格準則及登記人須符合資格準則的指定日期。
翻查過去兩年消費券發放的時間表,首次消費券登記期為7月4日至8月14日,並列明6月18日公布當日或之前年滿18歲便符合資格登記;其後政府在4月7日發放首階段的5000元消費券,惟政府根據2021年登記紀錄派發消費券,因此當時剛年滿18歲的市民,亦未能領取第一期消費券。
至於今期「劃線日」仍有待政府公布。政府發言人回覆時表示,政府會在7月16日向所有合資格市民發放第二期消費券,屆時會為所有現有及新登記人進行資格審核,只有符合資格的登記人才會獲發第二期消費券。政府會盡快公布第二期消費券計劃的資格準則,以及登記人須符合資格準則的指定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