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有傳政府將會降低五十年樓齡以上樓宇的強制拍賣門檻。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將於下周三(10月6日)發表新一份施政報告,消息透露,政府有意修訂俗稱「強拍條例」的《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條例》,放寬樓齡達50年或以上的舊樓強拍門檻,由現時須集齊八成業權,降至七成半或七成,加快收購重建步伐。
有立法會議員相信,降低強拍門檻有助提升發展競爭及釋放土地,加快市區更新,但認為需妥善安置業主,並建議增加舊樓重建地積比率。
大公報記者 鄭文迪
根據現行「強拍條例」,50年或以上樓齡的舊樓必須集齊至少八成業權同意,才可申請強制拍賣;樓齡不足50年就要有九成業權同意。不過,不少舊樓群的地舖屬商業用途,其價值一般較樓上住宅單位高,加上地舖所佔業權份數較樓上之住宅單位多,故收購舊樓時,有機會因為地舖業主拒絕遷出或「開天殺價」,拖延整個重建步伐。
能紓緩市區土地短缺
消息指出,政府正研究進一步降低申請強拍門檻,由目前集齊八成業權降至約七成半,以加快舊樓重建步伐。資料顯示,目前本港有約3700幢舊樓的樓齡已達50年或以上,當中不少是欠缺維修保養,有結構安全隱患。近年市區土地新供應短缺,不少財團透過收購舊樓增加土儲,若政府決定降低強拍門檻,可謂發展商佳音,有助「拔除」釘子戶阻延因素。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劉國勳表示,目前部分舊樓伙數少,只要有一、兩戶拒絕收購,便難以達到八成門檻;若下調門檻,相信能加快舊樓重建步伐,改善舊樓住戶居住環境,但強調要符合一定的樓齡規定及條例原意。他又建議應同時增加舊樓重建地積比。
議員:須妥善安置業主
新民黨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認為,如果能妥善安置業主,降低強拍門檻有助提升發展競爭及釋放土地,例如讓財力較低、無法經公開賣地安排獲得土地的發展商,藉強拍而發展。她重申,增加土地供應需多管齊下,除了降低強拍門檻,還要發展祖堂地、填海、重置葵涌貨櫃碼頭等。
政府對上一次是在2010年修訂「強拍條例」,就三類地段訂明較低的強制售賣申請門檻,包括樓齡達50年或以上的樓宇、地段上每個單位均佔業權份數10%以上,以及30年樓齡以上的工業大廈,由須集齊九成業權降至八成,當年修例由時任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推動。
發展局局長黃偉綸昨日出席賣地計劃記者會時,被問到降低強拍門檻的傳聞,他未有正面回答,但強調要考慮兩個因素,首先強拍是涉及私有產權,因此要特別小心,再者是樓宇結構安全問題,因此要小心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