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612基金」被指籌集資金資助涉嫌違法的人,法律學者促政府當局徹查。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昨日表示,稅務局已修訂《屬公共性質的慈善機構及信託團體的稅務指南》,任何團體支持、推廣或從事不利於國家安全的活動,稅務局將不再認定其為慈善團體,並會撤銷根據《稅務條例》給予的豁免繳稅資格。有關修訂指南於昨日正式公布,並即時生效。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今次修改指引,有效打擊了反中亂港的組織,切斷了外國或者境外勢力資助這些機構組織,進行危害國家和香港違法活動的可能。當局亦須對有「黑暴基金」之稱的「612基金」徹底調查。
大公報記者 龔學鳴\&
按照現行指南,要被認定為慈善團體,有關團體必須純粹是為法理上承認的慈善宗旨及為公眾利益而成立。而慈善宗旨現時在香港是由案例法界定,包括救助貧困、促進教育、推廣宗教,以及可令社會得益但非屬以上任何一類的其他慈善宗旨。許正宇強調,慈善團體一直以來在香港有其重要角色及獨有貢獻,豁免繳稅資格可以讓慈善團體保留更多財政資源,從而有空間推動更多促進公眾利益的慈善項目,但亦須防範別有用心的人假借慈善之名,實際上卻在危害國家安全。
涵蓋新舊慈善團體
許正宇指出,稅務局是根據工作而決定是否修改指引,香港國安法已經實施,將內容體現在指引中是應有之義。本次修訂後的指南除適用於新申請慈善團體外,亦涵蓋現時已獲確認豁免繳稅資格的所有慈善團體。稅務局會進行定期覆檢,並留意有關團體的實質性質有否改變。如發現有慈善團體參與或運用其資源支持或推廣不利於國家安全的活動,並在全面審視後認為其已根本性地改變慈善宗旨,便會撤銷其豁免繳稅資格。
在上周的立法會上,多名議員質詢,支持黑暴的「612人道支援基金」向修例風波中的傷者及被捕者提供金錢等支援,局方會否制定法例,規管籌集資金,以資助涉嫌違法者的公開籌款活動。許正宇當時表示,任何資金的籌募、轉移及使用,必須符合相關法例適用的規管要求。執法部門定會按實際情況,監察及留意某些資金運作,如有違反相關法例,必依法處理。他昨日未有回應局方是否已對基金展開調查,但強調該基金過去的一些行為或動作,令大眾產生錯覺,誤以為違反法律的成本很低。
傅健慈促查「612基金」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法學教授傅健慈認為,今次修改指引,對於反中亂港組織透過慈善團體進行分裂活動的行為是有必要性、迫切性、震懾性,能夠撥亂反正,正本清源,有效打擊反中亂港的組織,切斷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借這些機構組織,進行危害國家安全和香港繁榮穩定的違法活動的可能。他還表示,「612基金」可能涉嫌違反指引,促請有關當局徹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