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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仔遭欠薪逾3.6萬 宜訂離職警戒線

時間:2020-07-05 04:23:42來源:大公報

  圖:關勝傑(左一)透露曾協助一名銷售員追討337萬元欠薪,但最終有270萬元因公司清盤未能取回

  【大公報訊】記者劉昕報道:工聯會勞工服務中心調查發現,不少打工仔女在本港經濟低迷的情況下,被公司老闆欠薪,由於未能搜集足夠文件及資料,未能追討回全部薪金。有個案總申索額更達至337萬港元,事主是一名銷售員,遭公司拖欠薪金逾一年,在勞資審裁處獲判60多萬元欠薪,惟餘下的270萬港元卻最終未能取回。中心提醒打工仔女要有所預警,及建議勞工處將申請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程序縮短。

  工聯會助151工友追欠薪

  工聯會勞工服務中心執行幹事陳家慧表示,過去一年中心協助申索額最高項目為欠薪,共協助151名工友,涉及金額約237萬元。第二位為長期服務金、遣散費及終止僱傭的解僱補償,共協助36名工友,涉及金額約為145萬元。第三位為休息日,共協助八名工友,涉及金額約60萬元。第四位為代通知金,共協助63名工友,涉及金額約60萬元。第五位為法定假日,共協助22名工友,涉及金額約55萬元。

  工聯會勞工服務中心總幹事關勝傑表示,曾協助處理一宗個案,一名銷售員持續被公司拖欠薪金超過一年,最終被公司拖欠薪金及假期工資合共約337萬港元。雖然事主在中心協助下,先在勞資審裁處獲判60多萬欠薪,惟餘下的270萬港元卻因公司清盤,最終未能取回。關勝傑建議打工仔應以破欠基金欠薪特惠上限3.6萬元作警戒線,考慮是否離職,以免欠薪金額超過破欠基金可覆蓋範圍。

  中心提醒不幸遇上被拖欠薪金的打工仔女,在未正式離職前,盡可能搜集足夠文件及資料,以預備日後向僱主進行申索或向勞工處申請破欠基金之用。涉及的文件資料包括僱傭合約、出糧紀錄(糧單、稅單、強積金)、出勤紀錄(工卡)、公司發出之信件如升職信或嘉許信,有時更會接受WhatsApp紀錄以引證僱主欠薪情況。

  中心建議勞工處,如僱主在勞資關係科召開調解會中,願意承認責任並填上「無能力支付薪金聲明」時,便應立即開展申請程序,以協助被欠薪打工仔女縮減六至十星期的申請時間,以盡快獲得特惠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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