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科學界一直「有專才、欠錢財」,成為科研絆腳石,「資金過河」正是及時強心針!中央政府今年二月公布《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明確提出允許香港澳門高校、科研機構申請內地科技項目,按規定在內地及港澳使用相關資金,希望讓香港、澳門在廣東設立的研發機構按照與內地研發機構同等待遇原則,享受國家和廣東省各項支持創新的政策,鼓勵和支持其參與廣東科技計劃。
事實上,國家一直希望及鼓勵內地和香港加強科研合作,進行優勢互補。本港研究人員牽頭直接申請的內地研究資助計劃始自去年第四季,現時可供申請的內地研究資助計劃主要來自國家科學技術部、廣東省科學技術廳、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及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等,可供申請的資助項目及成功獲支持的項目可望逐漸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