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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逃犯例破困局 6·12直上大會

時間:2019-05-21 03:17:55來源:大公報

  圖: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對傳媒表示,政府將修逃犯例草案直上大會是迫不得已的艱難決定\大公報記者麥潤田攝

  為免立法會修逃犯例審議繼續陷入僵局,特區政府昨日決定將《逃犯條例》修訂草案6月12日直接交大會恢復二讀辯論。對於為何繞過法案委員會,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明,法案委員會審議草案的功能已失效,這是政府經審慎考慮後,迫不得已的艱難決定。立法會內會本周五將討論李家超的建議。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認為,直上大會沒有破壞議事規則;多個政黨亦認同,政府有權直上大會,希望能夠理性討論,爭取在七月休會前完成修例。\大公報記者 馮瀚林

  修逃犯例法案委員會多次開會都發生衝突。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正就法案委員會未來路向收集議員意見。李家超昨日下午召開記者會宣布,已按《議事規則》第54(5)條,去信內會主席李慧琼,為在6月12日的大會就草案恢復二讀辯論作準備。

  李家超強調,政府一直積極配合法案委員會的工作。「很遺憾,法案委員會成立到現在已超過五個星期,也無法正常運作。政府團隊一直沒有機會在法案委員會向議員解說和展開互動討論。」他批評,塗謹申主持兩次共4小時的會議都未能選出主席,是以前從未發生過,而上兩次會議出現嚴重混亂,更有衝突、肢體碰撞、多位議員受傷。這兩次會議當天,塗謹申在較早時間的同一地點召開聲稱是「法案委員會」的會議。「這兩次會議所出現的混亂、衝突和爭執,引起公眾極大關注,影響了立法會莊嚴議事和審議草案的聲譽,亦破壞了市民對立法會的印象。」他又說,就算直上大會,議員亦可以提出修訂。

  內會周五討論政府建議

  被問到假如通過修例後,台灣方面拒絕引渡陳同佳,該如何處理,李家超回應稱,現時沒有法律處理和台灣刑事司法互助以及移送逃犯方面的工作,所以必須先建立法律基礎。他表示,相信建立法律基礎後,對方會務實討論相關事情,「大家應該一起努力彰顯公義」。

  對於法案在大會將審議多長時間,能否趕及在七月休會前通過,消息人士稱,主要看立法會主席主持審議如何把握節奏。消息人士亦指出,草案仍可討論修改,政府當局樂意聽取議員和社會各界不同的意見。

  立法會內會主席李慧琼表示,已收到李家超信件,會安排在本周五的內會會議上討論有關建議。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說,議事規則列明政府可自行決定何時在大會恢復二讀,將法案直接提交大會。他認為這樣做不會破壞議事規則。立法局年代曾經一日三讀法案,立法會年代亦有先例,不經內會處理,直接三讀。

  反對派全面破壞令政府寸步難行

  建制派多個政黨都支持修例直上大會。身為前保安局局長的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表示,政府這樣做沒有問題,政府毋須等內會意見,因為是行政主導,希望反對派反省一下。她又指出,若台灣方面不接受移交陳同佳案,是「政治凌駕公義」。

  經民聯主席盧偉國表示,直上大會恢復二讀是「別無選擇」,因為反對派全面破壞,令政府寸步難行。

  工聯會何啟明也認同此舉是「無辦法之中的辦法」,本來期望可以在法案委員會仔細審議每一條條文,由於反對派刻意阻撓,所以政府只好翻越這一道牆。

  自由黨黨魁鍾國斌認為,直上大會是好事,因為立法會近期爭拗造成很大損害。他表示自由黨周二將舉辦修例答問大會,邀請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出席釋疑。

  反對派則譴責政府將修例草案直上大會二讀,表示會去信內會表達不滿。

  另外,18區區議會主席發出聯合聲明,支持盡早把修訂《逃犯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大會,令草案得以落實。

  譚惠珠冀法案審議回歸正軌

  記者文軒報道:保安局昨日提出將《逃犯(修訂)條例草案》直上立法會大會,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表示,將草案直上大會已是目前唯一途徑,亦符合大會規程。

  譚惠珠昨日出席一電台節目時表示,政府將草案直上大會是非常合理的做法,在時間上也是理所當然的選擇,而草案直上大會後,所有討論程序亦會與以往一樣,草案仍有修改空間。她說,中聯辦早前就修例表態,是支持特區政府依法施政,並不代表法案不可再修改,只是希望法案審議可以回歸正軌。

  至於有反對派議員稱修例落實後美國或取消香港的特別地位,譚惠珠指出,澳門已就基本法23條本地立法10年,如今美國也沒有取消澳門的特別地位;新加坡的政治紅線比香港更「硬」,但美國與新加坡的關係良好。她認為,市民不要被政治理由和外界因素影響,現時港府修例每一步都是跟足國際標準。譚惠珠在節目中提到中美2000年時曾簽訂引渡協議,她之後澄清說,兩國當年簽訂的為刑事司法協助條約,而非引渡協議。

  譚耀宗在另一電台節目中形容,有人擔心過往在內地因為業務往來送贈禮品被翻舊帳是「攞嚟講」,因為部分提出憂慮的人士,根本未曾回過內地,甚至沒有回鄉證。他認為,中央不會因這些事而提出移交,港人亦應相信香港的法院、法律體系及程序。對於反對派最近頻頻到外國「告洋狀」,他直斥有關行為並不合適,尤其是中美間的貿易摩擦仍未解決,不應再挑起事端。

  社福服務從業員協會撐修例

  此外,香港社會福利服務從業員協會昨日發聲明表示,現在香港特區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建議,既有法理依據又具現實迫切需要,任何一位維護香港法治核心價值的市民,都會支持修訂!該會支持香港特區政府加快修訂《逃犯條例》,捍衛法治精神。他們相信香港特區政府和法院法庭對法治的堅守和實際行動支持打擊跨境犯罪。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晚出席了金融服務界答問會,詳細講解修訂逃犯條例。金融服務界議員張華峰表示,講解消除了不少誤解和大大減輕大家不必要的憂慮,會上大家都支持早日通過條例草案。

  回歸前後均有先例

  保安局昨日提出將《逃犯(修訂)條例草案》直上立法會大會,反對派以「開壞先例」為由大肆抨擊。但翻查資料,法案「直上大會」在回歸前後均有先例。

  根據《議事規則》,法案一般經過首讀及動議二讀後,便會交由內務委員會決定成立法案委員會審議法案,完成審議後作出報告,並通知政府可恢復二讀辯論,政府官員再通知立法會恢復二讀辯論的日期,最後在立法會大會完成二讀、三讀的立法程序。不過,成立法案委員會並非硬性要求,在某些情況下,亦曾有過「一日三讀」的情況。

  立法會秘書處昨日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回歸前的立法局先後有八次在同一次會議內三讀通過草案。回歸後,1997年也曾在同一次會議上三讀通過《入境(修訂)條例草案》,規定港人內地出生子女須持居權證來港。據資料顯示,1982年設立越南難民禁閉營的入境條例草案,就是一日三讀。2015年將抗戰勝利日列為公眾假期的草案,亦沒有成立法案委員會。(大公報記者 高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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