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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縣八孩」案 「丈夫」涉虐待禁錮囚九年

時間:2023-04-08 04:25:57來源:大公报

  【大公報訊】據新華社報道:7日,江蘇省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豐縣生育八孩女子」事件相關案件一審宣判,認定董志民犯虐待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九年;認定被告人時立忠、桑合妞、譚愛慶、霍永渠、霍福得犯拐賣婦女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十年、十三年、八年六個月和八年,並處罰金。庭審中,被告人董志民、時立忠、桑合妞、霍永渠、霍福得表示認罪、悔罪。

  2022年1月,「豐縣生育八孩女子」視頻在網絡流傳。經公安偵查,視頻中女子來自雲南,名叫小花梅。

  法院6日對案件進行了公開審理。審理查明,1998年初,被告人時立忠、桑合妞將小花梅從雲南拐騙至江蘇,賣給農民徐某東。小花梅同年5月上旬後去向不明。同年6月,被告人譚愛慶及其妻李某玲將小花梅賣給被告人霍永渠、霍福得。霍永渠、霍福得將小花梅帶至豐縣,經劉某柱介紹,轉賣給董某更(已故)及其子被告人董志民。剛到董家時,小花梅生活基本自理,有時存在痴笑、目光呆滯等表現。1999年,董志民與小花梅生育長子。2011年至2020年,二人先後生育七名子女。2011年、2012年她生育二子、三子後,精神障礙症狀逐漸加重,2017年生育六子後病症更加明顯。2017年7月至案發前,董志民對小花梅實施了布條繩索捆綁、鐵鏈鎖脖等虐待、拘禁行為。經鑒定,小花梅患有精神分裂症(衰退期),被評定為精神殘疾二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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