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為港澳律師職業發展提供多元選擇。\受訪者供圖
•《律師執業證書(粵港澳大灣區)呈報表》、《律師執業登記表(粵港澳大灣區)》,在廣東政務服務王律師管理系統下載。
•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複印件(須經內地認可的公證人公證)。
•香港澳門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回鄉證),或者香港、澳門居民居住證,或者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複印件(三選一)。
•在律師、大律師登記冊上登記,且未被吊銷執業資格的律師、大律師,或者在澳門律師公會有效註冊的執業律師的文件材料(須經內地認可的公證人公證)。
•香港律師會、大律師公會或者澳門律師公會出具的律師執業經歷以及未有違反職業道德受懲處的記錄的文件材料(須經內地認可的公證人公證)。
•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的律師事務所或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的香港、澳門與內地合夥聯營律師事務所出具的同意接受申請材料。
•近期大一寸免冠正面藍底彩色相片1張。
大公報記者敖敏輝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