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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內地發展便利措施

時間:2020-07-03 04:24:46來源:大公報

  日常生活

  •在內地居住並符合資格的香港居民可申請領取居住證,在內地的居住地依法享有三項權利、六項基本公共服務及九項便利。

  •進一步便利港澳居民使用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俗稱「回鄉證」)在內地辦理政務和公共服務及個人事務。

  •2020年1月21日,國家移民管理局公布政務服務、公共服務和互聯網應用三大類共35個便利化服務事項已基本實現落地應用。

  教育學習

  •明確規定內地高校和相關部門必須一視同仁招收、培養、管理和服務港澳學生,以保障港澳學生的權益。

  •各高校為港澳畢業生發放《就業協議書》,簽發《就業報到證》,方便港澳學生在內地求職就業。

  •增加在內地高校就讀的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名額和金額。

  就業工作

  •全面取消港澳人士在內地就業需辦理許可的要求。

  •在內地就業的港澳人士可繳存住房公積金,享有與內地居民同等待遇。

  社會保障

  •自2020年1月1日起,在內地就業、居住和就讀的港澳居民可依法在內地參加社會保險,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等。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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