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全國首家粵港聯營律師事務所──華商林李黎聯營律師事務所受頒執業資格證書/受訪者供圖
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加速,帶動香港法律專業服務需求激增。近期「惠港16條」的政策出台,允許符合資格的香港法律執業者通過特定考試取得大灣區珠三角九市執業資質,從事一定範圍的內地法律事務,並且可以同時受聘於一至三間律師事務所擔任法律顧問。在內地執業的香港律師告訴大公報,有關新措施把香港律師北上執業門檻降低,期待能繼續降低合夥聯營業務受限的門檻,擴大執業範圍和領域。/大公報記者 黃仰鵬深圳報道
「惠港16條」政策提到,司法部同意允許香港法律執業者同時受聘於一至三個律師事務所擔任法律顧問,將法律顧問的聘用由核准改為備案管理,亦毋須年度註冊。司法部亦同意允許符合資格的香港法律執業者通過特定考試取得大灣區珠三角九市的執業資質,從事一定範圍的內地法律事務。
提升內地法律服務業水平
「16條惠港措施對香港與內地律師事務所合夥聯營、法律顧問及特設考核等措施有新的闡述,看到後非常開心。」香港太平紳士、原香港律師公會會長林新強指出,這一系列政策,是落實進一步對港澳開放內地法律服務的有效舉措,能有效整合內地與港澳律師事務資源,提升內地法律服務業的發展水平,同時也為香港律師北上大灣區發展提供良好的發展空間,更好地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林新強是最早在前海拓業的香港人之一,2014年11月他在前海發起成立了全國首家粵港聯營律師事務所──華商林李黎聯營律師事務所。5年多來,隨着前海的發展,該所律師業務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他指出,「惠港16條降低了香港律師北上執業的門檻,進一步擴大香港律師北上執業的服務範圍。」
重點關注知識產權案件
「以前只能受聘於一間律師事務所,現在增加至三間,開放程度更高,對香港律師界有一定的吸引力。」林新強表示,本次惠港16條出台相信能帶動更多香港律師北上執業。
林新強現任香港施文律師行主管合夥人,去年四月份該律師行在香港與內地最大的法律服務機構之一的國浩律師事務所簽訂了聯營協定,共同為中外客戶提供跨境法律服務。他指出,香港律師專業性強,國際化程度高,未來可以在大灣區處理一定範圍的內地法律事務,相信會與內地律師分工合作為主,其中知識產權案件,以及商業訴訟及婚姻糾紛等是關注的重點。他期待未來能繼續逐步降低門檻,亦期待內地的粵港聯營所在稅務等環節能有所突破。
近年來,廣東不斷推動和深化粵港澳法律服務業的合作交流。截至目前,已有11家粵港合夥聯營律師事務所獲批設立,23家香港律師所在粵設立了代表機構,取得內地法律職業資格的152名香港居民獲批准成為內地執業律師。此外,14名香港律師先後受聘於廣東省律師所擔任法律顧問,4家廣東律師所在香港設立分支機構。
兩地合作存在銜接問題
持有內地律師牌照「001號」的香港律師黃善瑞,目前在深圳執業已有10多年。他表示,粵港合夥聯營律師事務所處理一起跨境案件,內地和香港律師的合作存在銜接方面等一系列問題,「香港律師需要學習內地法律。」
根據規定,香港律師要想在內地執業,必須通過中國國家司法資格考試,取得內地法律執業資格並獲得內地律師執業證書,且只能在內地人民法院代理一定範圍的涉港民事案件。黃善瑞說:「本次司法部允許香港律師通過特定考試,獲得內地相應法律服務的執業資格,並在大灣區珠三角九個城市執業,是一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