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學研協同發展
港大深圳研究院
院長 陳嚴
惠港新政第14-16條,針對兩地合作科研中的人才流動、實驗場地、儀器設備配套及生物標本過境等長期存在的問題,提出了解決方案。這對香港科技人才利用內地充裕的科研基金、實驗場地及設備、人才儲備,及促進香港和內地產學研的協同發展都提供了政策上的依據。
城大深圳院納米
實驗室主任 陸洋
未來在河套的深港科技合作創新區,希望能夠探索出一套全新的跨境溝通機制,在儀器設備過境、人員跨境工作流動等方面能夠更靈活,特別是為年輕科研工作者提供更多的機遇,這樣有利於大灣區內部的科研溝通更順暢,激發更多創新活力。
(記者 何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