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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晉浙監察委談試點:監督更有震懾力

時間:2018-03-14 03:16:41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據中新社報道:憲法修正案11日表決通過,監察委員會正式「入憲」。13日,監察法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中國監察體制改革邁出重要一步。首批進行監察體制改革試點的北京、山西、浙江三地的監察委負責人,在兩會期間向外界詳解了三地相關改革試點工作。

  形成高效順暢體制

  2016年11月,京晉浙率先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試點地區人民政府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及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一年後,中共十九大作出部署,將試點工作在全國推開。

  試點改革重點何在?「加強黨對反腐敗工作的統一領導既是改革的要求,也是改革的目的。」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市監察委主任張碩輔表示,北京市監察委已完成試點各項任務,實現了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形成了高效順暢體制機制。

  他介紹說,北京去年線索處置數、立案數、處分人數、局級立案數和處分數均創改革開放以來歷史新高。「實踐充分表明,黨中央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決策是完全正確的。」

  談及監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全國人大代表,山西省監察委主任任建華介紹,改革啟動以來,把監督放在了更重要的位置─超過半數在全省監察機關一線工作的人員,主要從事監督工作,在「抓早抓小」「防微杜漸」方面積極探索,基本實現日常監督的常態化、全覆蓋。

  「監督更全面有效,對違紀違法案件的審查、調查更加深入,也更加有震懾力。」任建華說。

  針對改革中監察委的職能,全國人大代表、浙江省監察委主任劉建超介紹,實行黨委統一領導下紀委、監委合署辦公,履行紀檢、監察兩項職能的體制,是很重要的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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