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方俊明廣州報道:廣東省公安廳交管局27日透露,針對炒賣粵港兩地車牌等問題,該局研究制定多項措施。首先,嚴格審查申請資料。針對港珠澳大橋口岸車輛指標專門設定了有效期(5年),到期後還將會同有關部門嚴格審核公司經營狀況,發現有指標炒賣、空殼公司運營行為的,將停止其指標使用權。
同時,降低申請條件。對比其他口岸,取消了投資額限制,降低了納稅額要求;擴大了申辦對象範圍,由原來的境外公司、個人增加了其他經濟組織(含醫療機構、學校),並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高新技術企業提供了更寬鬆的申辦條件。
此外,推出前置服務窗口辦理。申請人可通過廣東省公安廳交管局政務服務網站提交申請、網約辦理。也可到香港中旅集團設在香港和深圳的辦事處辦理。
廣東省公安廳交管局提醒,車主宜通過正規途徑辦理,不要通過社會非法中介辦理,以免受騙上當,造成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