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據新華社報道:人民日報25日發表評論員文章,題為《憲法修改必須依法按程序進行——五論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二中全會精神》。文章指,守程序是法治之始。
十九屆二中全會強調,修改憲法必須在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下嚴格依法按程序進行。這既是對憲法和立法規律的尊重、對以往立法經驗的汲取,也是為了讓黨和人民的意志更好體現在憲法之中。
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法律,黨領導人民實施憲法法律,黨自身必須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這是對憲法精神的恪守,是我們黨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政的寫照。在黨中央領導下,通過歷次憲法修改實踐,已形成符合憲法精神、行之有效的工作程序和機制。
改革開放以來曾4次修憲
1982年憲法公布施行後,根據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實踐和發展,分別進行4次修改。每次憲法修改都在黨中央領導下依法按程序進行。
嚴格依法按程序修改憲法,是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的制度保障。從中央政治局決定啟動這次憲法修改工作,到去年12月15日黨中央召開黨外人士座談會徵求對中共中央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的意見;從今年1月12日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聽取《中共中央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稿在黨內外一定範圍徵求意見的情況報告,到這次全會審議通過《中共中央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這都是按照黨中央有關規定進行的。
下一步,依照憲法有關規定,還將形成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草案)》的議案,提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這些嚴格程序和環節表明,這次憲法修改始終貫穿着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精神和原則。
回顧現行憲法的4次修改,每一次都得到廣大人民群眾衷心擁護,成為全國各族人民共同遵循,就是因為做到了嚴格依法按程序辦事,充分體現了人民的意志,實現了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有機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