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據中新社報道:《海絲特別仲裁規則》及《海絲國際仲裁促進中心首批推薦特別仲裁員名冊》7日在廈門發布,首批28名來自東盟、金磚國家及共建「一帶一路」國家的法律、海事及貿易專家獲聘「推薦特別仲裁員」。來自新加坡、埃及、泰國、印度尼西亞等國家,以及中國香港等地區的仲裁機構代表、國際仲裁專家學者和業界人士出席當天的發布儀式。
當天發布的《海絲特別仲裁規則》由海絲國際仲裁促進中心牽頭,聯合來自中國、新加坡、印度尼西亞、泰國、馬來西亞、印度、俄羅斯、越南、巴基斯坦、埃及、伊朗、土耳其等12個國家的國際仲裁專家,按照共商原則制定。
海絲國際仲裁促進中心負責人安壽志對《海絲特別仲裁規則》亮點進行解讀時說,該規則融合了大陸法系、普通法系以及各國法域特色,結合國際商事海事仲裁最新實踐與區域特色,旨在為當事人提供更加靈活、高效和專業的涉外商事海事特別仲裁服務。
同時發布的《海絲國際仲裁促進中心首批推薦特別仲裁員名冊》,匯聚了上述12個國家的海事、貿易、投資、跨境爭議解決等多個領域資深仲裁員,其中外籍及中國港澳地區仲裁員佔比達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