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據第一財經日報報道:廣東省政府日前發布了《廣東省沿海經濟帶綜合發展規劃(2017~2030年)》(下稱《規劃》),提出除廣州和深圳兩大中心城市外,計劃將珠海、汕頭、湛江打造成省域副中心城市,以帶動全省的均衡發展、協調發展。
《規劃》提出,要以廣州、深圳為主中心,珠海、汕頭、湛江為副中心,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汕尾、揭陽、潮州、陽江、茂名等為地區性中心,構建「雙核多心」功能等級體系。
對於將經濟總量並不突出的珠海、汕頭和湛江打造成三大省域副中心城鄉,而不是選擇經濟總量位居廣東省第三、四位的佛山、東莞,對此,廣東省體改研究會副會長彭澎指出,對省域副中心城市的選擇中,經濟總量的大小並不是最重要的因素,相比之下,地理空間的布局更為重要。「要考慮通過省域副中心的發展,帶動全省的均衡發展、協調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