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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原書記王珉貪1.4億判無期

時間:2017-08-05 03:16:32來源:大公網

  圖:王珉受審現場/洛陽市中院

  【大公報訊】據人民網報道:據河南省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消息:2017年8月4日,河南省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第十二屆全國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王珉受賄、貪污、玩忽職守案,對被告人王珉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以玩忽職守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經審理查明:2004年至2016年,被告人王珉擔任吉林省人民政府省長、中共吉林省委書記、吉林省人大常委會主任、中共遼寧省委書記、遼寧省人大常委會主任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直接或者通過他人收受相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46億餘元。王珉擔任中共吉林省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侵吞公款人民幣100萬元。王珉作為中共遼寧省委書記、遼寧省人大常委會主任,違反有關規定,不履行或者不認真履行職責,致使2011年中共遼寧省委換屆選舉、2013年遼寧省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以及遼寧省人大常委會換屆選舉中發生的拉票賄選未被及時制止,造成特別惡劣社會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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