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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金融科技 法規指標待建

時間:2017-07-16 03:15:59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據中新社報道: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所長孫國峰15日在上海表示,金融科技的快速發展或催生「數據寡頭」,中國亟待建立有關金融科技的單獨法律體系和行業技術標準,並由行業承擔部分監管成本。

  孫國峰當日在上海「2017年朗迪金融科技峰會」上說,擁有大數據的金融機構客觀上帶來數據壟斷,不利行業良好發展。與金融科技新服務相關的技術或成為金融機構規避監管的工具,降低監管有效性。

  孫國峰認為,有必要從根本上為該行業發展制定一系列完整規則,也為監管機構提供監管依據、為金融科技新生態提供法律制度基礎。

  此外,對於金融科技,政府和行業要制定技術標準,有效規範市場准入和退出。金融科技快速發展帶來監管成本上升,孫國峰稱不應由納稅人全部買單,他提出金融科技公司在業務創新的同時為監管當局建造監管系統,監管標準仍由監管當局制定;監管機構也可讓第三方來建設相關監管系統,部分成本由行業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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