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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信息「裸奔」日子盡早結束/大公報記者 鄭曼玲

時間:2016-12-21 03:16:38來源:大公網

  20日,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兩院一部」聯合發文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當中有的放矢地制定一些從重從嚴的處置措施,力度不可謂不大。

  這一新規出台讓人不由得想起轟動一時的「徐玉玉案」。今年8月,家境貧寒的山東女孩徐玉玉,在大學報到日到來之際被電信騙子騙走9900元學費,傷心欲絕的她突然昏厥離世。從前程錦繡到生命谷底,原來只隔一個詐騙電話距離,不僅徐玉玉一家悲情,更是整個社會悲劇。

  也許有人認為,以個體生命為電信詐騙埋單的徐玉玉涉世未深,過於單純。事實上,不是我們太傻,而是騙子知太多。誰沒有過類似經歷─新房鑰匙還沒到手,裝修公司就找上門;剛買新車保險公司就來電推銷;才看一眼樓盤廣告就有無數中介鍥而不捨地來電催你買房;去醫院做完孕檢,返家途中就接到孕嬰產品銷售商和月嫂公司問候電話。

  近日,《南方都市報》記者所做的調查,揭示買賣個人信息何等猖獗。該報記者花700元(人民幣)就買到同事5年來各種信息,交通紀錄、手機位置定位及銀行卡餘額等致命隱私盡收眼底。這當中暴露出來的個人信息「裸奔」程度,讓人「細思恐極」、不寒而慄。

  《2016中國網民權益保護調查報告》顯示,84%網民曾親身感受到因個人信息泄露帶來的不良影響。過去一年間,中國網民因垃圾信息、詐騙信息、個人信息泄露等遭受的經濟損失高達915億元人民幣。這是「徐玉玉事件」讓公眾產生「物傷其類」感情並由此激發共怒的原因所在。

  我們處在所謂「雁過留聲,人過留名」高科技時代,你的汽車導航、網站瀏覽紀錄、網絡便捷支付、簽收的快遞、隨處掃描的二維碼都留下你的信息痕跡。大數據和雲計算突飛猛進的發展,為商業模式創新提供前所未有可能性,為技術濫用帶來巨大風險。身處其中,我們無法避免甚至無權利不「出賣」自己的信息。

  要杜絕電信詐騙,除運營商加大監管力度、嚴格實行實名制外,更重要的是政府採取措施堵住龐大個人信息泄露渠道,堵住第三方支付平台安全缺陷。期待「兩院一部」的聯合發文,以及上個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剛通過的網絡安全法,能為個人信息安全撐開法律保護傘,從制度層面終結「徐玉玉悲劇」。

  一個規範有序的社會,不必逼着人們將防詐騙指南熟記於心,更不該讓「人善被人騙」的惡規則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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