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M
俗稱代工生產,基本含義為品牌生產者不直接生產產品,利用自己掌握之關鍵核心技術負責設計和開發新產品,控制銷售渠道,具體加工任務通過合同訂購方式、委託同類產品其他廠家生產。之後將所訂產品低價買斷,直接貼上自己品牌商標。
ODM
直譯英語為「原始設計製造商」,指某製造商設計出某產品後,或被另外一些企業看中,要求配上後者品牌名稱進行生產,從而節省其他廠商研製時間。承接設計製造業務的製造商被稱為ODM廠商,其生產出來的產品就是ODM產品。
OBM
即代工廠經營自有品牌。代工廠做OBM要有完善營銷網絡作支撐,渠道建設費用很大,花費精力遠比做OEM和ODM高,而且常會與自己OEM、ODM客戶有所衝突,通常為保證大客戶利益,代工廠很少大張旗鼓地做OBM。
(資料來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