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敖敏輝廣州報道:在被紀委帶走近4個月後,潮州市原市長盧淳傑(圖)正式被檢方立案偵查。
10月8日,廣東省人民檢察院發布消息稱,日前,深圳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廣東省潮州市原市委副書記、市長盧淳傑(正廳級)以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目前,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資料顯示,盧淳傑是廣東普寧市人,1968年2月生,學歷黨校研究生,工商管理碩士,助教,1990年7月參加工作以來,曾任汕頭市教育局局長助理,汕頭市教育局黨委副書記,共青團汕頭市委書記,中共汕頭市委副秘書長,中共南澳縣委書記,潮州市副市長,潮州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潮州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等職。2014年8月後,盧淳傑任中共潮州市委副書記,代市長,2015年2月後,任中共潮州市委副書記,市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