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聯合國禁止非法販運麻醉藥品和精神藥物公約》首次提出分享概念,鼓勵締約國按本國法或專門締結雙邊或多邊協定,與其他國家分享所沒收的犯罪所得。
近年,對沒收的犯罪所得進行分享已成為趨勢,既為《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美洲國家組織反腐敗公約》等其他全球性和區域性國際公約所確認,各國紛紛立法或締結雙邊協定開展此類合作。2007年中國禁毒法第57條也規定可與其他國家分享查獲犯罪所得。
(資料來源:法制日報)
潛逃加拿大官員回國自首
【大公報訊】據新華社報道:來自從湖北省紀委監察廳的消息指,被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列入「紅色通緝令」的蔣謙,22日主動從加拿大回國投案自首。
湖北省紀委監察廳透露,蔣謙是武漢市城市排水發展有限公司拆遷協調部原部長,涉嫌貪污、濫用職權罪,11年底逃往加拿大。去年,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針對100名涉嫌犯罪外逃國家工作人員、重要腐敗案件涉案人等人員發出「紅色通緝令」,蔣謙是被通緝其中一人。
湖北省、武漢市組建專班開展調查取證,加強與加拿大雙邊司法執法合作,推進該案追逃追贓工作,蔣謙最終回國投案自首。法院機關已於去年12月依法裁定對蔣謙違法所得款物予以沒收並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