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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民串通演「探險」 妄造法理攀「洋親」

時間:2016-07-10 03:15:50來源:大公網

  圖:中國漁政船從廣東湛江港出發,赴南沙維權護漁/資料圖片

  1946年7月4日,菲律賓獲得獨立。此後十幾年的時間裏,菲律賓國內出現的民族主義思潮席捲了整個國家,最明顯的表現就是其野心勃勃地擴張領土。

  1951年9月8日,《▉舊金山(舊稱)/三藩市▉和約》簽署,根據和約,日本宣布放棄對南沙群島和西沙群島的權利、名義和主張。菲律賓立即抓住機會發表聲明稱,「直至目前,盟軍並沒有解決南海群島的歸屬問題。因此,只要這個群島仍維持現狀,它就向菲律賓或盟軍成員國國民平等地開放。」

  聲明中還特別指出,因南海接近菲律賓西邊的疆界,與菲律賓群島有歷史和地理關係,對菲律賓國防和安全有重大戰略價值,所以只要菲律賓國民不違法,菲律賓政府就要關心他們在這些「無人居住」和「未被佔領群島」上的經濟開發和遷徙定居等活動。

  這一聲明是菲律賓政府決定介入南沙群島主權爭端的標誌。此後,不少菲律賓人或團體開始在南沙群島進行「民間探險」活動。1956年3月,菲律賓馬尼拉航海學校校長托馬斯.克洛瑪組織40人的「探險隊」,從馬尼拉前往南沙群島進行所謂的「探測」。對於克洛瑪這種非法侵佔中國領土的做法,菲律賓政府不僅不加以制止,反而採取縱容、支持的態度。

  無論是菲律賓政府還是所謂的「探險者」,都一再聲稱這些「探險行為」是純粹的個人行為,而非政府授意。但事實上,克洛瑪出發前,加西亞等政府重量級人物為他舉行了「歡送宴」,其真正意圖路人皆知。

  為了給自己的非法行為尋求法律上的「庇護」,菲律賓在舊有的國際理念基礎上自行拼湊了幾項主張南沙群島主權的基本原則,包括「鄰近原則」、「無主原則」、「佔領原則」和「安全原則」等。但這些原則不具備真正的法律意義,根本不能作為法律依據。

  為了給自己的侵佔行為「壯膽」,菲律賓還借助美國力量。1992年美國從菲律賓撤軍後,菲律賓急於憑藉國際力量增強自身在南海問題上的發言權。其中最明顯的企圖是將區域外的美國拉入南海紛爭之中。 (記者 李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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