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母親節,不少家庭或聚餐、或外遊,慶祝佳節,其樂融融。但在台灣有一群媽媽却度過了一個不快樂的母親節。島內一位大陸配偶投書台灣媒體講述因民進黨當局要求補交「喪失大陸戶籍」的證明而造成的困擾。她說:「我是一個陸配媽媽,今年的母親節不快樂。因『補繳喪失原籍公證書』在辦理過程中陷入膠着,隨着三個月期限逼近,焦慮日增,寢食難安。自從上個月初收到『(台方)移民署』寄來的補件通知,雖萬般無奈,我仍積極辦理,一個月來,不誇張地說,不僅是我家,連同我娘家全被這一紙證明搞得雞飛狗跳,不得安寧,生活受到嚴重的衝擊。」
上月許多已取得台灣身份在島內定居的陸配突然接到民進黨當局「移民署」通知,依據所謂「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相關法規,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申請定居者,需提出喪失原籍的正式證明;若未能於3個月內補件者,將依法撤銷其定居資格及戶籍登記。根據台方說法,陸配須回到大陸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請註銷大陸戶籍證明,並到當地公證處辦理公證書,再將公證書正本帶回台灣向海基會申請驗證後,再交給島內「移民署」。這樣的要求令人錯愕。
按島內法規,大陸民眾申請在台定居,須繳交喪失原籍證明。這些陸配在島內已定居多年,若當時沒有繳交喪失原籍證明,又如何在台灣地區定居?如今民進黨當局又要陸配「補交」相關文件,真是莫名其妙,分明就是故意刁難陸配。此外,相關條文在2004年3月起實施,但在2004年前已獲准在台灣定居的陸配也被要求補交喪失原籍證明,法律效力追溯力也受到外界質疑。
民進黨當局「逢中必反」,對陸配的態度向來不友善。陳水扁執政時期,企圖將陸配取得身份證期限從8年延長為11年,但由於數千名陸配及其他民眾強烈發起街頭抗議才作罷。後來國民黨執政,通過修法,於2009年把陸配取得身份證的時間從8年縮短至6年,2012年又打算把年限進一步降至4年,但遭民進黨「立委」杯葛而無法實施。相較之下,外籍配偶只需4年就可取得台灣身份證,但陸配卻要多等2年,在未取得台灣身份證之前,被壓低工錢、只能做臨工、不能享受醫療健保。
陸配在台灣定居多年,有親人、有兒女,早已融入台灣社會。民進黨當局因為敵視大陸,對陸配也充滿敵意,常常欺負和刁難陸配,早前甚至取消支持統一的三位陸配在台灣的居留權、並驅離出台灣,導致這三位陸配與台灣家人分離。民進黨當局拆散陸配家庭的冷血行徑引起各界強烈抨擊。
島內最新民調顯示,近八成人非常不滿賴清德的施政。這對賴當局是嚴重的警號,倘若它繼續一意孤行,必遭民意反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