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庭對領土爭端沒有管轄權
巴基斯坦伊斯蘭堡國際問題研究委員會主任賽義德.喬杜里: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等現有國際法框架下,國際仲裁庭無權審理或裁決南海爭端。由於菲律賓自身已經非法侵佔了部分南沙島礁,國際仲裁庭應該拒絕它的仲裁請求。
單方面提仲裁違背承諾
柬埔寨東盟教育中心主任約瑟夫.馬修斯:菲律賓簽署了2002年的《南海各方行為宣言》。菲律賓單方面提起仲裁的行為違反了《宣言》第四條。該條規定,所有爭議應當通過友好磋商和談判來解決。
共同開發是解決之道
德國波恩大學國際法專家斯特凡.塔爾蒙:仲裁庭的決定並不會使南海爭端的解決變得更加容易,裁決甚至會對問題的解決產生不利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