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2日,菲律賓政府單方面就南海問題,向位於荷蘭海牙的國際常設仲裁法院提交了仲裁程序,邀請中國參與
●2013年4月25日,南海仲裁小組籌組完成
●2014年3月30日,菲國遞交多達10冊、約4000頁的「訴狀」。仲裁庭要求中國提出「辯訴狀」,中方拒絕
●2014年6月21日,由五名法官組成的仲裁小組成立
●2014年12月7日,中方發布有關南海問題的立場書,仲裁庭是把這份立場書以及其他外交照會,視為中方的抗辯文件
●2015年7月7日至13日,仲裁庭就南海案的管轄權以及是否受理,舉行口頭辯論
●2015年10月29日,仲裁庭宣布受理此案
●2015年11月24日至30日,仲裁庭召開聽證會,討論南海案的事證及法理依據
●2016年6月9日,仲裁法院宣布7月12日公布南海案仲裁結果
●2016年7月12日,仲裁法院宣布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