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6月23日電(記者劉育英)阿里巴巴集團23日宣布,美國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駁回針對阿里巴巴的一項集體訴訟。阿里巴巴對這一裁決表示歡迎。
這起集體訴訟的牽頭原告方為ChristineAsia公司和威廉姆?泰。2014年7月16日,國家工商總局在浙江召開阿里巴巴行政指導座談會。原告方認為,阿里巴巴刻意隱瞞了這一「行政程序」,令其在IPO(首次公開募股)時發布的申請上市登記表有誤導性質。
與原告主張相反,法院認定,阿里巴巴的信息披露「準確而充分坦誠」。法官表示,阿里巴巴「並沒有義務披露7月16日會議及受到行政指導,因為7月16日的會議最多隻能被看做是一次與監管機構的非正式會議」,並裁定「准許被告關於駁回原告起訴的申請。」
浙江天冊律師事務所金融證券部合夥人沈海強律師認為,美法院的裁定是公正客觀的。任何一家規模型企業,都會頻繁地與政府部門進行溝通,判斷阿里巴巴是否對此存在誤導性的披露或刻意隱瞞此次行政指導可以從結果入手——阿里巴巴並沒有因此事受到任何行政上的處罰。這意味着此次行政指導沒有發生任何確定性的法律後果,祗是一次正常的政府和企業之間的交流。
法院認為,上市之前,阿里巴巴遞交給美國證監會的上市登記表(包含了IPO招股書),提及了電商可能遇到的困難,中國的監管環境以及隨之而來阿里巴巴業務的風險等。阿里巴巴的上市申請表及招股書「完整披露了所有實質性的投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