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為首宗涉及香港國安法實施細則的刑事上訴案件。正還柙的鄒幸彤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獲準保釋等候上訴的鄧岳君及徐漢光則自行出席聆訊。律政司一方前日表示,涉案條文旨在讓當局有效率地行事,認為警方只要有合理理由相信涉事組織是外國代理人,便可以索取資料。
高等法院法官黎婉姫聽取雙方陳詞後,宣布三個月內擇日宣判。期間鄒幸彤繼續還柙,徐漢光及鄧岳君以原有條件保釋,三人原審判監四個半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