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中亂港分子古思堯涉計劃由西區警署遊行至中聯辦,欲於北京冬季奧運會開幕前搞破壞,被控「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由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審理。
庭上播放古思堯的錄影會面,他承認製作棺材以表達對中國政府的不滿;又提及西區警民關系科的警員曾到其單位,並叮囑他不要到中聯辦,但他沒有理會。
案發當日警員帶走4名男女協助調查,包括亂港分子「女長毛」雷玉蓮、陳勁松、陳意明以及前民主黨黨員馮競文。古思堯稱,曾向「女長毛」雷玉蓮等人透露此行動,但他們沒有任何角色,理解他們「尊重我既做法,但就唔會跟我一齊」。另他曾找「社民連」的唐婉清協助撰寫採訪通知但被拒,故尋求前「社民連」秘書長符偉樂的協助,符答應,並把採訪通知發放予傳媒。
被告古思堯(75歲),報稱兼職船隻維修員。他被控一項「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10條。控罪指,他於或約於2022年2月4日在香港,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即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